1-论文型硕士项目的申请如何评审?
- 评审时,ALES成绩的50%、
- 本科平均成绩的20%、
- 外语成绩的10%、
- 笔试和/或口试或面试成绩的20%将被纳入考虑。
- 总分至少达到60分者将进行排序。
- 笔试和/或口试或面试成绩未达到100分制下至少50分,或未参加笔试和/或口试或面试的申请者,不计算其录取成绩。
- 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考虑ALES成绩、本科毕业成绩、外语成绩较高的申请者。
2-论文型硕士项目是否有外语和ALES成绩要求?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相关领域的成绩类型,要求ALES成绩达到55分。需参加外语考试,但不设最低分数线。成绩有效期以YÖK规定的期限为准。
3-我必须修读的最低必修课程数量是多少?
论文型硕士项目由不少于21学分的至少7门课程、1门研讨课和论文研究组成。专业领域课程和研讨课不计学分,按通过或未通过评定。论文研究不计学分,作为持续性研究按通过或未通过评定。研讨课成果按论文写作指南编写,并向研究所提交1份装订本。
4-论文型硕士项目在籍学生的兵役征召延期可延长多长时间?
论文型硕士项目学生的兵役征召延期,自注册之日起一次性向征兵地区主席处申请延至3年3个月。处于逾期未报到状态或因其他原因已延期征召的学生,不能办理征召延期手续。
5-论文型硕士项目的学习期限是多久?
自其注册项目开设课程的学期起计算,无论每学期是否注册,期限为4个学期,项目最长须在6个学期内完成。4个学期结束时未能成功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学分课程和研讨课,或在该期限内未能满足研究所规定的成功条件/标准;在最长学习期限内论文研究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将被解除与研究所的学籍关系(第13/2条)。
6-论文型硕士项目中我已进入论文阶段,是否每学期都需要注册?
在完成论文答辩并毕业之前,每学期均须注册。未注册的学期也计入学习期限。未注册的学期学生将处于非激活状态,因此不能享受学生权利。
7-论文型硕士项目在籍学生的兵役征召延期可延长多长时间?
论文型硕士项目学生的兵役征召延期,自注册之日起一次性向征兵地区主席处申请延至3年3个月。处于逾期未报到状态或因其他原因已延期征召的学生,不能办理征召延期手续。
8-我已完成硕士论文,应当做什么?
按照研究所论文写作规则完成撰写的论文,首先提交导师。若导师认为论文可以定稿且学生已准备好参加答辩,则填写《论文提交记录》,并确定拟参加答辩的评审委员会候选成员。所填写的记录首先提交研究所秘书处签署,以便对申请答辩学生的课程和学分进行审核。此处如学生已完成至少7门课程、21个国家学分和120个AKTS学分,则批准其答辩。表格随后提交学科主任签署,之后提交学科秘书处。论文答辩评审委员会成员经研究所管理委员会决定确定后,将5份螺旋装订论文送交评审委员会成员。自管理委员会会议日期起1个月内,论文评审委员会须召开会议并进行答辩。
9-查重程序中的相似率应为多少?
论文相关查重程序报告中的比例不得超过25%。
10-我可以面向听众公开进行论文答辩吗?
论文考试由论文研究陈述及随后进行的问答环节组成。论文考试在向由教学人员、研究生和该领域专家组成的听众开放的环境中进行。
11-我已完成论文答辩,应何时将材料提交至主学科?
论文考试完成后,评审委员会以绝对多数对论文作出通过、拒绝或修改决定。个人评审表、联合评审表和参加表提交至学科秘书处。该决定由研究所EABD/EASD主任在论文考试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记录形式通知相关研究所。
12-被要求修改的论文在第二次答辩中仍被认定不合格的学生将如何处理?
论文被作出修改决定的学生,最迟须在3个月内将完成修改的论文在同一评审委员会面前重新答辩。此次答辩结束后仍被认定不合格且论文未被接受的学生,将被解除与研究所的学籍关系。
13-作为论文型硕士学生,我的论文被拒绝,能否获得非论文型硕士学位证书?
论文被拒绝的学生如提出申请,并已完成非论文型硕士项目的课程学分要求、项目撰写及类似要求,可授予其非论文型硕士学位证书。
14-我的论文在答辩中被接受,现在我应当做什么?
答辩结束后,提交论文的期限为1个月。答辩结束后3日内,将答辩评审委员会成员出具的《个人评审报告》《联合评审报告》和《参加名单》提交至学科秘书处。由于装订时将使用带原始签名的《评审委员会批准表》,因此须请评审委员会成员签署足够数量的《评审委员会批准表》。
完成评审委员会建议的小幅修改,并最后一次提交导师。定稿后的论文应准备好装订。此类已装订论文为研究所印制4份。(如也将分发给评审委员会成员,则应印制足够数量。)
通过高等教育委员会主席处的https://tez.yok.gov.tr/UlusalTezMerkezi/页面进行论文数据录入,并打印《论文数据录入表》。向研究所提交2份。论文答辩通过的学生须制作与论文相关的4张CD。这些CD中应包含以PDF格式生成、并以填写《论文数据录入表》时系统提供的参考编号保存的论文。
论文答辩通过的学生
须向研究所提交以下文件:
- 论文数据录入表(http://tez2.yok.gov.tr/填写)
- 评审委员会批准表(带原始签名的原件1份)
- CD4张(CD须按照http://sbe.mehmetakif.edu.tr/upload/17_06042011_62z88fv5fxn.pdf页面指南所示方式制作)
- 符合论文写作指南的论文册(纸板封面并装订4份)
- 5论文查重报告(原创性报告——比例最高为25%)
提交至研究所主管处。
重要: 提交论文的内封面应载有评审委员会成员姓名。学生必须自参加论文考试之日起最迟1个月内,将上述文件和论文提交至研究所。相关研究所管理委员会可在学生提交申请书的情况下,将提交期限最多再延长1个月。未满足这些条件的学生,在满足条件之前不能领取学位证书,不能享受学生权利;如最长学习期限届满,将被解除与项目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