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项目申请如何评审?
评审时,将综合考虑ALES成绩的50%、本科或硕士阶段平均成绩的20%、外语成绩的10%以及笔试/口试或面试成绩的20%,并在总分至少达到65分的申请者中进行排序。笔试/口试或面试成绩未能达到100分制下至少60分,或未参加笔试/口试或面试的申请者,不计算其录取成绩。录取成绩相同的,依次优先考虑ALES成绩、本科/硕士毕业成绩、外语成绩较高的申请者。
2-ALES成绩有效期为几年?
有效期为5年。
3-博士项目在籍学生的兵役征召延期可延长多长时间?
博士项目学生的兵役征召延期,自注册之日起一次性向征兵区域局申请延长至6年6个月。处于逾期未报到状态或因其他原因已办理征召延期的学生,不能办理征召延期手续。
4-什么是博士资格?我何时可以参加博士资格考试?
已成功完成课程和研讨课的学生,可在研究所学术工作日历规定的日期参加资格考试。博士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末进行。已进入资格阶段并将参加资格考试的学生,应在参加考试的学期通过课程注册系统选择资格阶段。资格考试未通过的学生可在下一学期再次参加考试。再次考试仍未通过的学生,将终止其研究所学籍
5-博士资格考试评审委员会由多少人组成?
资格考试评审委员会由包括导师在内的五(5)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两名来自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6-我已通过博士资格考试,接下来应做什么?
对于通过资格考试的学生,经相关EABD/EASD主任建议并经EYK批准后,应在一个月内成立论文跟踪委员会。论文跟踪委员会(TİK)由三名教师组成。委员会中除论文导师外,还应包括一名来自相关EABD/EASD内部的成员和一名来自外部的成员。
7-我是博士生,如何确定我的论文题目?
成功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学生,最迟应在六个月内,在论文跟踪委员会面前以口头形式答辩其论文开题报告,该报告应包括拟开展研究的目的、方法和工作计划。学生应至少在口头答辩前十五天将论文开题报告分发给委员会成员。论文跟踪委员会以过半数决定是否接受、要求修改或拒绝学生提交的论文开题报告。要求修改的,给予一个月期限。相关ABD主任应在论文开题答辩后三日内,将论文跟踪委员会的决定及其理由以会议记录形式报送研究所。论文开题答辩可向听众公开进行,听众也可对论文开题报告提出意见。
8-如果我已在系统中选择博士资格考试但未参加考试,会被视为不合格吗?
不会,不会被视为不合格;但是,根据YÖK研究生教育条例,以硕士学位录取的学生最迟必须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参加资格考试。
9-我的论文开题答辩已顺利通过,论文题目已获批准,现在应做什么?
对于论文开题报告获批准的学生,论文跟踪委员会(TİK)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分别在1月至6月和7月至12月期间各一次。学生应至少在会议日期前一个月向委员会成员提交书面报告。该报告应说明截至当时已完成工作的概要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学生的论文工作由委员会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被委员会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将终止其研究所学籍。无正当理由未在第一款规定期限内参加论文开题答辩的学生,视为不合格,其论文开题报告被拒绝。
10-我的论文开题答辩未通过,现在应做什么?
论文开题报告被拒绝的学生,有权选择新的导师和/或论文题目。在此情况下,可任命新的论文跟踪委员会。希望继续由同一导师指导的学生,应在三个月内再次参加论文开题答辩;更换导师和论文题目的学生,应在六个月内再次参加论文开题答辩。论文开题报告在此次答辩中仍被拒绝的学生,将终止其研究所学籍。11-为进行论文答辩,至少需要多少份TİK报告?学生的论文能够结题前,必须至少提交三(3份TİK)份论文跟踪委员会报告。
12-我已完成至少三份TİK报告,可以进行论文答辩吗?
按照研究所论文撰写规范完成的论文,首先提交导师。若导师认定论文已可结题且学生已做好答辩准备,则填写论文提交记录,并确定拟参加答辩的评审委员会候选成员。所填写的记录应首先提交研究所秘书处签署,以便核查申请答辩学生的课程和学分情况。博士项目学生如已完成至少3份TİK报告且累计至少完成240个AKTS学分,即可批准答辩。导师应出具关于论文可答辩的意见,并取得该论文的抄袭检测软件报告,准备提交评审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评审委员会成员经EYK决定确定后,将7份螺旋装订论文送交评审委员会成员。自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之日起,论文评审委员会须在一个月内召开并完成答辩。论文抄袭检测报告中的比例不得超过25%。如报告数据中发现实际抄袭,应将论文提交EYK,以便说明理由并作出决定。评审委员会由包括导师在内的五名教师组成,其中三名为学生论文跟踪委员会成员,且至少两名来自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如考试评审委员会成员中任何一人不能参加,则应由EABD/EASD主任召集候补成员参加。若从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选定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未参加考试,则邀请外部候补成员参加考试,并确定新的考试日期,新日期不得超过十五天。若第二次评审委员会成员仍无法召集,则由EYK决定关于答辩考试的处理方式。评审委员会成员应自收到该论文之日起最迟一个月内召开会议,并安排学生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考试由论文工作的陈述以及随后进行的问答环节组成。论文答辩会议向由教学人员、研究生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听众公开举行。论文考试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在不对听众开放的情况下,就论文以过半数作出接受、拒绝或修改的决定。论文被接受的学生评定为合格。该决定由EABD/EASD主任在论文考试后三日内以会议记录形式通知相关研究所。论文被评定为不合格并被拒绝的学生,将终止其研究所学籍。对论文作出修改决定的学生,最迟应在六个月内完成必要修改,并在同一评审委员会面前重新答辩。此次答辩仍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将终止其研究所学籍。
13-我的论文在答辩中被接受,现在应做什么?
答辩结束后,论文提交期限为1个月。答辩结束后3日内,应将答辩评审委员会成员填写的个人评审报告、联合评审报告和参加名单提交ABD秘书处。由于装订时将使用带有手写签名的评审委员会批准表,因此应请评审委员会成员签署足够数量的评审委员会批准表。
完成评审委员会建议的小幅修改,并最后一次提交导师。定稿后的论文应准备装订。已装订的论文应为研究所印制4份。(如还需分发给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印制足够数量。)
通过高等教育委员会主席团网页https://tez.yok.gov.tr/UlusalTezMerkezi/进行论文数据录入,并打印论文数据录入表。向研究所提交2份。
论文答辩合格的学生,应制作4张与其论文相关的CD。这些CD中应包含PDF格式的论文文件,并以填写论文数据录入表时系统给出的参考编号保存。
论文答辩合格的学生应向研究所提交以下文件:
- 论文数据录入表(通过http://tez2.yok.gov.tr/地址填写)
- 评审委员会批准表(手写签名原件1份)
- CD4份(CD应按照http://sbe.mehmetakif.edu.tr/upload/17_06042011_62z88fv5fxn.pdf页面指南中规定的方式制作)
- 符合论文撰写指南的论文册(纸板封面并装订4份)5-论文抄袭报告(原创性报告——比例最高为25%)提交研究所办公室。
重要: 所提交论文的内封面应载有评审委员会成员姓名。学生必须自参加论文考试之日起最迟一个月内,将上述文件和论文提交研究所。相关研究所管理委员会可在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的情况下,将提交期限最多再延长一个月。不履行上述条件的学生,在履行条件前不得领取毕业证书,不得享有学生权利;如最长学习期限届满,则终止其项目学籍。
14-我未通过博士论文答辩考试,应做什么?
不合格有2种情况;-如论文被拒绝,学生将终止其研究所学籍。-如要求修改,将给予6个月时间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在此期限内完成必要修改后,必须在同一论文评审委员会面前重新进行论文答辩。


